一、竞赛日期、地点
日期:10月19日-20日
地点:浙江青田
二、参赛单位
开展桨板项目的协会、俱乐部、爱好者等相关单位和个人
(一)组别
公开组、大师组 (U55)、卡胡纳组 (U65)、高校组、青少年组 (U18、U15、U12、U9)
(二)项目
1.个人赛(男子、女子)
200米竞速赛
200米趴板划水赛(仅限青少年组别)
6000米长距离赛(青少年3000米)
2.5X200米接力赛(3人桨板划行、2人趴板划行)
3.200米龙板赛(4人)
四、参加办法
(一)中国大陆地区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,桨板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;2023年年度积分各组别前三名免报名费。
(二)年龄要求
1.公开组年龄为8至65周岁。
2.大师组U55为40-55周岁(1969年1月1日-1984年12月31日出生)、卡胡纳组U65为55-65周岁(1959年1月1日-1968年12月31日出生)。
3.青少年组U18(2006年1月1日-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),U15(2009年1月1日-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),U12(2012年1月1日-201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),U9(2015年1月1日-201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)。
(三)接力赛报名人数5人,其中至少1名异性运动员和1名青少年运动员;龙板赛报名人数4人,其中至少1名异性运动员和1名青少年运动员。
(四)参加个人赛选手只能兼报一项团体赛。
(五)参赛运动员需身体健康、熟悉水性,能独立完成游泳200米及以上。
(六)参赛选手应对自身健康状况、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,签订免责声明并承担与参赛有关的风险,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本次比赛执行体育总局水上中心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,参照执行最新国际冲浪联合会桨板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细则。
(二)个人赛、龙板赛采取站姿出发,全程站姿划行。接力赛最后一名接力选手须为站姿划行。
(三)竞速赛采用预决赛赛制,预赛按照长距离赛排名进行编排分组;预赛编组超过4组,设置预赛、复赛和决赛;长距离赛采用集体出发。报名不足16人或人数在赛道单场承载容量以下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。
(四)个人赛参赛选手最终成绩,以该选手完成该组别赛项所对应的积分之和进行排名。
(五)关于抢航:比赛中第一次抢航召回,第二次抢航不召回,取消抢航运动员比赛资格。
(六)竞赛中如有故意或恶意冲撞、推挤、干扰其他选手的行为,其中也包含对其他选手器材的故意破坏等行为,都将给予判罚。
(七)所有参赛选手应注意使用手势信号。如需协助、受伤或遇到危险,参赛者应举高桨或双手挥动以示需要安全人员协助。
(八)青少年报名不足6人,其他组别报名不足8人(队),组委会将取消该组别。
六、器材
高校组参赛选手器材统一提供,其他组别参赛选手器材自备,器材长度不超过14英尺(4.27米),组委会提供器材租赁服务。
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或奖杯,前八名颁发证书,所有参赛选手颁发参赛奖牌。
(二)各俱乐部/高校的前十五名参赛选手积分相加,计算团体排名,前三名颁发本次赛事团体牌匾。
(三)奖金分配方案如下(税前),如报名人数少于奖金奖励人数则减一发放。
八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
各参赛选手于10月10日前通过报名通道进行报名,单项报名费100元,接力赛、龙板赛报名费200元。
(二)报到
1.参赛选手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,于10月18日到青田县体育中心报到,并现场签署参赛声明书和领取赛事包。
2.比赛报到时间为10月18日10点至18点。
3.总裁判长、编排长于赛前2天,裁判员于赛前1天中午12点前到赛区报到。
九、技术官员和裁判员
(一)技术官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。
(二)辅助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与承办单位协商选派。
十、其他
(一)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。
(二)组委会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住宿酒店等相关信息。
(三)若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,比赛将熔断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